行业新闻
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污水处理厂污泥系列之(二)污泥处置现状以及技术标准问题

来源:南京纯水设备      2019/5/6 13:41:34      点击:

www.szxqccs.com南京纯水设备】污泥处理处置现状问题

1)“重水轻泥”,建设投资严重不足。污水处理快速发展而污泥处理原地踏步,主要是由于行业参与多方对污泥处理处置的重视程度不足,从而使得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出现偏颇。尤其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迅猛,但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投资明显未能与污水处理相匹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重水轻泥”现象,污泥处理的投资严重不足。发达国家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投资占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的30%50%,而我国污泥处理的投资占比仅为10%20%,甚至更少。

如按《“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新增污水处理及相关投资额约4 300亿元,其中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投资347亿元,占比仅为8%南京纯水设备

又如按《“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十三五”期间我国新增污水处理及相关投资额约5 644亿元,其中新增或改造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投资294亿元,占比仅为5%且呈下降趋势。

2)污泥处理处置责任主体不明确。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理处置需要各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的相关政策协调、配合和相互监督,涉及部门广、环节多,因此需要明确污泥处理处置的责任主体,但多地目前污泥处理处置的责任主体尚不明确。南京实验室纯水设备

3)污泥处理稳定化程度明显偏低。国内绝大多数污水处理厂仅采取污泥浓缩、脱水工序,无视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处理的问题,根本没有实现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中污泥稳定化要求的约束性指标(4.3.1条)。即便是极少部分污水处理厂建设了污泥稳定化处理设施,也由于污水处理厂重水轻泥意识根深蒂固、工程建设存在缺陷、运行考核目标偏离等因素,大部分稳定化处理设施处于闲置状态。总体而言,我国绝大部分的污水处理厂仅完成了污泥的初步减容处理,并未完成标准要求的污泥稳定化处理。

4)污泥处置目标方向不清,造成二次污染的可能性极大。在国外发达国家,污泥在实现安全处置的基础上已经开始向低碳与资源化的方向发展。而我国污泥的处置长期被视作污水处理的包袱,最终往往采用最简易、最廉价的手段处置污泥,不严谨的跨界处置、不妥善的跨区域处置现象普遍,同时存在处置环节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的很大风险。南京纯水设备

5)污泥处理处置部分技术标准不合理。我国这些年陆续出台了污泥处理处置相关的技术标准,为我国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的发展和提高、促进我国污泥处理处置行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不容回避的是其中个别技术标准的内容不尽科学合理。

6)污泥处理处置规划缺失或不落地。其中,有些规划根本忽略污泥的性质,却盲目提出资源化利用路径,把原则上应该日产日清的污泥处置责任寄托于不确定的企业、不确定的产业。这些规划不仅没有很好地指导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系统的科学建设,反而使其误入歧途。

7)污泥处理处置部分工艺路线不合理。污泥处理处置全流程思维的缺失,使得污泥处理处置的工艺路线具冒险性。某些污泥处理工艺的选择,对于其处置目标而言是不合适或者不合理的。如投加大量无机药剂的处理工艺对于后接焚烧处理的工艺而言显然是不合理的。南京实验室纯水设备

4 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标准问题

系统科学的污泥处理处置标准是引导污泥妥善处理处置、选取合理技术路线的重要前提。如前所述,近些年,我国制定了一些污泥处理处置相关标准,但众多标准内容尚值得探讨和研究。

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单独焚烧用泥质》(GB/T 24602-2009)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单独焚烧用泥质要求,其中包括泥饼状的外观、理化指标及其限值、污染物指标及其限值等方面的具体要求,那么是否意味着不满足这些要求的污泥不能采用单独焚烧工艺?在该情况下,这类污泥又该如何处理处置呢?

如同样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单独焚烧用泥质》中,规定了污泥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而涵盖污水处理厂污泥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却规定了完全不相一致的排放烟气的污染物限值标准。南京纯水设备

再如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JB/T 11826-2014)中规定除尘设备收集的飞灰应按危险废物处理,为何除尘设备收集的飞灰就肯定是危险废物呢?不投加活性炭吸附的预除尘飞灰从理论及实践两方面验证,通常均属一般固废。如遵循该规范,则势必不必要地提高了污泥处理处置的运行成本。

又如在《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污水处理厂以贮存 (即不处理处置)为目的将污泥运出厂界的必须将污泥脱水至含水率50%以下”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要求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80%”有何区别?前者要求脱水至50%这个处于污泥粘滞区的含水率指标的技术合理性如何?南京实验室纯水设备

综上,现行污泥处理处置标准一定程度上割裂了污泥处理与污泥处置环节,“一刀切”规定了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而没有基于污泥处理、输送与处理处置的全流程思维,没有贯彻污泥处置决定污泥处理的思想。如果污泥处置是安全、可靠、可持续的,在这个条件下,污泥处理及其输送与储存环节只要是绿色、低碳、能量合理循环和可持续的,根本没有必要对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理环节进行“一刀切”的约束。

目前的现状是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标准不但割裂了污泥处理与污泥处置环节,而且标准的重点还偏于污泥处理,而非污泥处置。在轻处置、相对重处理的模式下,某些地方出台文件规定要求污水处理厂出厂污泥的含水率小于60%40%等。但从污泥处理处置的全流程而言,鉴于污泥处置的不确定性,这些未经系统性研究而确定的对中间处理环节指标的约束很有可能是不科学、不合理的。无论是含水率小于60%40%,还是极易处于粘滞相的50%,污水处理厂污泥要达到这些含水率指标,均要采用化学法或热法处理,从整个污泥处理处置的全流程来看,这些处理可能是非常不环保、不节能或者不低碳的。如采用投加大量化学药剂的方法,显然是不值得倡导的;又如采用热干化工艺将污泥脱水率降到如此含水率,但仅在厂内进行污泥热干化,若后接异地的焚烧处理或协同焚烧处理,则割裂了污泥的干化处理系统与焚烧处理系统,破坏了干化需能与焚烧产能之间的能量循环与能量平衡,从而势必引起能耗的显著增加。此外,如此污泥含水率的规定要求同时还很有可能给后续污泥的输送及储存带来焖烧、板结、粉尘等诸多问题。

本文由www.szxqccs.com南京纯水设备】网提供任何人和单位不得转载盗用。